獨生子女無法繼承房產?
很多人覺得,只要家里是一個孩子,將來財產就直接給到他,獨生子女可以全部繼承父母的遺產。
然而現實和理想還是有蠻大差距,尤其是如果出現以下幾種情形,就算是獨生子女,也不能全部繼承父母的財產。
今天,咱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2025年起,父母房產要怎么樣過戶,才能完全做到獨生子女繼承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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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女也無法繼承房產
①父母留有遺囑或遺贈扶養(yǎng)協議,將遺產贈與外人
房子是父母生前的個人合法財產,他們有處置權。
而根據相關的繼承法律規(guī)定,遺囑繼承、遺贈扶養(yǎng)協議優(yōu)先于法定繼承
這也就意味著,一旦父母立遺囑將房子給其他人,哪怕是獨生子女,也不能繼承房子。
最后,獨生子女就只能繼承遺贈未處置的遺產。
案例分析:
王大爺有一子,常年在外忙,對老人不管不顧。
彌留之際,王大爺立遺囑將房子給了一直照顧他的隔壁鄰居小李,這種情況,即使王大爺的兒子鬧也改變不了自己無法繼承房產大事實。
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規(guī)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yǎng)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②父親先于爺爺奶奶過世,或母親先于姥姥姥爺過世
別以為,如果老人生前沒有立遺囑,作為獨生子女,就一定是遺產的唯一繼承人,實際上,哪怕家里只有一個孩子,第一繼承人也有多人。
根據民法典規(guī)定,繼承人順利是這樣的:
第一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旦繼承開始,就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如果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就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這種情況下,就導致了一個結果:
如果父親先于爺爺奶奶過世或母親先于姥姥姥爺過世,那么,爺爺奶奶、姥姥姥爺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同樣可以繼承父母的遺產。
而現實中,很多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又不止一個子女,如此一來,他們一旦去世時,沒有立遺囑強調房子歸某個人,他們繼承的房產份額就會再被他們的子女繼承。

案例分析:
王大爺有一子,名下有一套房子,假如王大爺去世,他的房子分配就是這樣的:
50%是王大爺妻子的;因為房子是婚內共同財產,王大爺夫婦各擁有50%。
剩下的50%,就有4個繼承人:王大爺的妻子、王大爺的兒子和王大爺的父母。4人分別繼承王大爺房產的25%;
如果王大爺父母后來又去世了,那么王大爺的兄弟姐妹(姑、伯、叔)都有繼承權。
值得一提的是,哪怕是繼父母、繼子女,也享有同父母子女一樣的繼承權。

③父母一方過世后,另一方再婚
別以為有了繼父或者繼母,他們就沒有繼承房產的權利,站在法律角度,他們同樣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再婚一方的財產。
案例分析:
張某與李某結婚后,未育子女,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并登記在張某名下。
后來,李某因病去世,張某作為唯一的法定繼承人,繼承了李某的遺產,包括房屋的一半份額。
兩年后,張某又與育有兩子的王某結婚,并將房屋產權變更為張某和王某共同所有。
后來,王某去世,房子如何分配?
張某除了有50%的房產份額,另外50%的份額則按照張某、及王某兩兒子,每人1/3的份額進行分配。
所以,只要再婚領取了結婚證,哪怕是繼子女,同樣享有繼承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