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見了位客戶姐姐,她說到很感謝我去年初給她提的建議:2023年一季度內把國內所有的房子賣掉,三四線城市的就算虧也要止損離場。我當時的邏輯是:首先是看不到未來幾年地產的反轉趨勢。為何23年初要賣,因為那時候YQ剛放開,大家預期好的時候 才會有人接你的盤。還有一個判斷是23年的經濟不可能好。等過了一季度,慢慢地整體經濟的體感趨于真實了,就更難出手了。我當時還建議如果買家的全部交割要晚于一季度,那訂金一定要提得足夠高,增加對方的違約成本。那地產就永遠起不來了嗎?我不敢妄下結論,因為對所有資產的判斷都是流動的。等我們看到反轉趨勢的時候也不是不可以買,但是至少短期內看不到反轉,就算某天能回調也不會是以前那種V型的。
對于自住 我的看法還是一樣。從資產配置的角度,一類資產要鎖那么久的流動性,也沒有上漲的預期,為何要持有?我感覺國人還是要破除對房子的執(zhí)念,它只是一件物品、一類資產而已,沒必要賦予太多的意義。
9.24的幾個大招之后,一線城市的成交量稍微回暖,我認為這是一個逃生的好機會。還是這句,只有預期好的時候才有人接你的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