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報道,1 月 13 日,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家標準修訂后正式對外發布。
新標準設置了 8 個月的生產過渡期: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及之前,企業既可以按照舊標準生產,也可以按照新標準生產;2025 年 9 月 1 日以后,所有新生產的電動自行車都必須符合新標準要求。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不會被強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借助以舊換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換代。
此次發布的電動車強制性新國標(2024)較舊國標(2018)有了許多變化,主要包括強化了非金屬材料防火阻燃要求;完善了電池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要求電動自行車具備北斗定位、通信與動態安全監測功能;不再強制要求所有車型均安裝腳踏騎行裝置等。此外,新規還要求生產企業明確電動自行車的建議使用年限,并在銘牌、產品合格證上進行標注。
降低火災事故隱患和危害是此次新規調整的重點之一。發表于2024年10月的一項電動自行車火災典型案例研究指出,在 35 起典型案例中,違規充電和電池故障引起的火災事故占 69.5%。人為因素造成的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比例高于電動自行車本身。
電動自行車載人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現行標準對電動自行車車座長度的要求(不超過 35 厘米),客觀上限制了載客能力。根據對各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不完全統計,全國多地對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和乘車人的年齡、限載等做出了規定,如要求駕駛人年滿 18 周歲,限載一名 12 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等。廣東較為例外,以身高為標準,提出在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情況下,可以附載一名身高 1.2 米以下兒童。此外,為了交通安全,駕駛人和乘坐人員都必須佩戴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頭盔。
值得養寵人士注意的是,騎電動自行車遛“毛孩子”存在安全風險。寧夏、福建等地嚴禁騎車牽引動物,比如不能拴繩遛狗,也不能把動物直接放在車筐里、車座上。如果需要運載動物,必須使用寵物籠、背包等專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