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區教育系統師資需求,推進教育人才隊伍建設,促進我區教育高質量發展,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8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原則;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人員管理
錄用人員列入相應事業單位編制,實行合同聘用制管理,5年內不得調離湘潭市雨湖區。
三、招聘單位與崗位計劃
本次招聘用人單位為雨湖區區屬城區中小學。崗位計劃分為A、B兩類專業技術崗位。
1.A類崗位。計劃面向“高校畢業生”招聘40人。“高校畢業生”指2023、2024、2025年畢業且在招聘過程中未落實編制內工作的畢業生。具體崗位計劃見《湘潭市雨湖區2025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A類)》(附件1)
2.B類崗位。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2年及以上中小學教育教學經驗的教師40人。具體崗位計劃見《湘潭市雨湖區2025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B類)》(附件2)
四、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二)資格條件
1.年齡要求:報考A類崗位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94年4月16日至2007年4月15日期間出生)。報考B類崗位考生40周歲以下,即1984年4月16日(含)以后出生。
2.報考人員需具備國家認可的、且符合《崗位表》(附件1)要求的學歷水平與專業條件。專業認定以最低學歷或以上學歷畢業證書所載專業為準,且崗位專業要求參照《湖南省202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3)執行。若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該指導目錄,由雨湖區教育局依據考生所學課程、研究方向等相關材料進行綜合認定。
3.具備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段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書。
4.普通話達到相應學科要求(語文學科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學科二級乙等及以上)。
5.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見《崗位表》(附件1)。
(三)崗位條件
1.A類崗位(高校畢業生)
只限2023、2024、2025年畢業且在招聘過程中未落實編制內工作的畢業生和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留學所取得學歷(學位)的2023、2024、2025年畢業且在招聘過程中未落實編制內工作的畢業生。
2.B類崗位
須具備2年及以上(時間計算至2025年8月31日)中小學(不含幼兒園和職校)全職教育教學工作經歷(不含實習、兼職、參加社會實踐等經歷),資格審查需提供相應年份的合同原件及養老保險證明。其中會計兼初中教師-B1-10崗位還需取得助理會計師及以上職稱證書。
五、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務、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限內的人員;
6.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7.因違反師德師風、職業道德被查處,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人員;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9.在讀的高校非2025屆高校畢業生(在讀的非2025屆碩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10.湘潭市雨湖區區屬學校事業編制教師。
六、招聘程序及有關事項說明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政府官網(網址:http://www.xtyh.gov.cn/)公布。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發布招聘公告→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相關人事手續。
(一)發布公告
1.線上宣傳
(1)時間:2025年4月14日-4月22日
(2)方式:通過雨湖區人民政府官網、公眾號等媒體發布公告。
2.線下宣講
(1)時間:2025年4月16日-4月18日
(2)方式:前往湖南師范大學、湖南科技大學、湘潭大學進行線下宣講。具體日程安排如下:
4月16日上午,湖南師范大學至善樓101教室
4月17日上午,湖南科技大學敏行樓C409教室
4月17日下午,湘潭大學琴湖常設市場三樓304教室
(二)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4月16日9:00-4月22日17:00。
2.報名方式:
進入雨湖區政府官網(網址:http://www.xtyh.gov.cn/),點擊報名浮窗進入報名系統進行報名,不接受其他形式報名。
3.報名事項: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如上傳的掃描件無法識別則報名無效。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招聘公告,誠信報考,提交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考人員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納入信用管理范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2)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等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以下合稱“有效身份證件”)。本次招聘考試均不得使用電子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3)報名時需要上傳以下各項資料原件的掃描件: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②有效身份證件(正反兩面);③學歷證、學位證;④教師資格證;⑤普通話等級證;⑥任教工作經歷證明(附件2)及相應年份的合同原件和養老保險證明(報考B類崗位的考生須提供,按附件2模板,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⑦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4)。
注: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暫未取得學歷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的,報名時可以上傳加蓋畢業院校就業部門印章的就業推薦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有效期內符合崗位要求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成績打印件(成績尚在有效期內);但必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交學歷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進行查驗審核,否則視為資格不符。非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人員的學歷或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均須在報名截止日前取得。
(三)筆試
1.A1類崗位同一崗位資格初審合格人數在35人以上(不含35人)時,需要進行筆試。同一崗位資格初審合格人數在35人及以下(含35人)時不需要進行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環節;A2、B1、B2類崗位須筆試。筆試時間:2025年5月10日上午9:00-11:00。如筆試安排發生時間變動,以官網通知為準。
2.打印準考證: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打印時間為2025年5月7日9:00——筆試開考前(A1類崗位無論是否需要筆試的考生都需在此時間段打印準考證,留作面試使用)。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是本次招聘考試每個程序必須提供的證件,請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響考試。
3.筆試開考比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有效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對少數專業特殊或者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雨湖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專班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數,并按崗位總計劃數不變的原則,將核減或取消的計劃數調整至其他崗位中報考比例高的崗位,在考前發布調整公告。報考崗位取消的,考生可申請改報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崗位。設置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4.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會計兼初中教師B1-10崗位筆試內容為會計專業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滿分100分),其中專業知識70分、綜合知識30分。
5.筆試成績查詢請關注官網通知公告。
(四)資格審查
1.A1崗位報名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在體檢前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其他崗位報名時不進行資格審查,在筆試后面試前集中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A2、B1、B2類崗位及A1類進行了筆試的崗位按照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審查對象,最后一名入圍人員出現并列成績時,并列人員一同進入資格審查。不足1:3比例時,以實際入圍人選確定。
2.現場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詳見官網通知公告。
3.現場資格審查須提交從報名系統下載打印的報名表、準考證和網上報名時上傳的所有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4.如出現報考人員放棄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情況時,從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虛假個人信息和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
①A2、B1、B2類崗位及A1類進行了筆試的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均為面試人選。
②A1類未進行筆試的崗位面試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到2:1,降低開考比例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數,并按崗位總計劃數不變的原則,將核減或取消的計劃數調整至其他崗位中報考比例高的崗位,在考前發布調整公告。
2.面試時間、地點、入圍人員名單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具體要求見官網相關通知公告。
3.面試形式:面試采取試教的方式進行,面試總分100分。根據所報學科按抽簽順序上一節微型課(會計兼初中教師B1-10崗位按教師資格證上的學科試教)。音樂、體育、美術還需進行專業技能測試。進行專業技能測試的崗位上微型課占70分、專業技能測試占30分。
4.設置面試合格分數線為80分,未達到合格線的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六)成績合成、排名
1.成績合成。
A1類崗位不需要進行筆試的崗位面試成績就是總成績。
A2、B1、B2類崗位及A1類進行了筆試的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所有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順序,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進行排名。
(七)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應聘同一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等額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和地點見體檢公告。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2.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的規定執行并增加心理測試環節。
3.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雨湖區教育局或雨湖區人社局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4.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愿放棄體檢資格。體檢不合格者不能列為考察對象。
(八)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心理素質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通過查閱人事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出現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或者有考生主動放棄時,公示前按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也可以不予遞補,取消招聘計劃。
(九)擬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擬聘用人員名單報雨湖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專班審定后在雨湖區人民政府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
(十)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同一招聘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自主選擇招聘學校,由雨湖區人社局報湘潭市人社局備案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列入事業編制。由用人單位與之簽訂聘用合同,約定雙方權利和義務,聘用崗位等級根據單位崗位空缺情況競聘上崗后決定。所有聘用人員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聘用人員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根據聘用合同相關條款,予以解聘。聘用人員在雨湖區最低服務年限五年(含試用期)。
七、其他事項
1.發現應聘人員、有關單位、有關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2.報考人員務必及時關注本次招聘在官網上的相關公告通知,特別要關注報名、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時間節點和重要信息,及時了解有關情況,錯過時間及信息的,后果自負。
3.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試大綱和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請報考人員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雨湖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專班研究決定。
5.招聘咨詢及舉報電話(工作日上班時間):
咨詢電話:雨湖區教育局0731-58256814、58257665
監督電話:雨湖區人社局0731-58205872
舉報電話:雨湖區紀監委12388
湘潭市雨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湘潭市雨湖區教育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