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集聚“兩專”高層次教育人才來衢工作,優化教師隊伍結構,全力打造優質師資隊伍,扎實推進“三支隊伍”建設,結合各校(單位)招聘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組織2025年衢州市教育局“南孔學地•教職等你”碩博專場招聘活動。為保障招聘工作順利、有序開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根據衢州市直公辦學校(單位)辦學需求,本次碩博專場計劃招聘事業編制教育人才32人,具體單位、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戶籍不限。
2.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愿意履行教師義務,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一般應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其中國(境)外高校的畢業生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參加工作兩年以上人員一般應有三分之二以上時間從事本專業(所學專業或教育教學,下同)工作的經歷。
4.工作經歷是指2025年4月20日前累計的從業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和專業工作經歷。
5.年齡一般為35周歲以下(1989年4月2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以放寬至40周歲(1984年4月20日后出生)。
6.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8.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衢州市范圍內具有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不宜作為招引對象。
9.浙江省山區縣、海島縣定向評審的特級教師或正高級職稱教師,不在本次報考范圍。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碩博專場招聘由衢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衢州市教育局通過衢州市人社局官網、衢州市教育局官網、“三衢教育”微信公眾號等統一發布。招聘工作由衢州市教育局會同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按報名、資格審查、考試及現場復核、考核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自發布公告之日開始接受報名,并同步開展資格審查。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20日,個別招聘崗位報名人數不足需延長報名的,可另行發布公告。報考人員可按崗位同時與多所學校咨詢交流,選擇其中一所意向學校報考,不可同時報考兩個學校或崗位。
報考人員應將以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匯總成一個PDF文件(以“最高學歷+畢業院校+專業+姓名+應聘崗位名稱”命名,)發送至報考崗位所對應的電子郵箱(詳見附件1)。
1.《2025年衢州市教育局“南孔學地•教職等你”碩博專場報名表》(詳見附件2,下同)。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的畢業生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2025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憑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國(境)外高校的畢業生還可憑錄取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材料;要求同時提供本科、研究生學歷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能反映個人學術科研水平、工作業績、學業成績等的相關材料。
4.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專業技術職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等(有則提供)。
5.委培生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并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方可報考,無法提供證明的一律不得報考,對隱瞞身份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錄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由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負責審核報名材料和報名資格。報考者填報或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弄虛作假、材料不實,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后續將以郵箱、短信或電話等方式通知資格審查結果。
(三)考試
1.學歷要求博士研究生的崗位可不設開考比例,采取面試或面談方式進行。考試成績=面試或面談成績。成績合格分為70分,低于70分的不列入下一環節。
2.學歷要求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崗位原則上按照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超過崗位計劃數的3倍開考,采取初試和復試的方式進行。
(1)初試
初試采取綜合素質考評+面談方式進行,主要考查報考人員的語言表達、問題分析、舉止儀表等綜合素養。初試總分為100分,70分為合格分,低于70分不得入圍下一環節。初試成績不帶入后續環節。初試的具體時間、地點以后續通知為準。
(2)現場資格審查
初試后一般按照合格人數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1個崗位的按照5:1,2個的按照4:1,3個及以上按照3:1比例確定入圍現場資格審查環節。入圍成績末位有多人同分的,一并入圍現場資格審查;入圍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要求以后續通知為準。現場資格審查需攜帶所有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現場資格審查通知將在衢州教育網發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查詢。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或現場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下一環節。
(3)復試
復試含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筆試滿分為100分,主要測查報考人員專業知識、應用能力等業務水平。面試滿分為100分,重點考察報考人員綜合素質、專業素養、適崗能力、素質潛能、職業道德等方面的能力及表現。根據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復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復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復試合格分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入圍下一環節。復試的具體開展形式以及時間、地點以后續通知為準。
考試由市教育局會同各學校(單位)組織實施。因北京十一衢州實驗中學,北京十一衢州實驗學校是北京十一學校聯盟校,考試工作在嚴格執行我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基礎上,結合北京十一學校相關要求進行。
(四)考核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1:1確定考核、體檢對象。總成績如有相同,博士崗位直接開展加試;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崗位按復試面試成績排序,面試成績相同的進行加試;加試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
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及衢委辦〔2007〕90號文件要求,結合事業單位招聘的基本條件和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和標準執行。
考察合格人員入圍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和《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等文件規定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察或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根據實際情況由主管部門商用人單位研究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可在同崗位綜合面談成績合格人選中按成績由高到低等額依次遞補。
(五)公示聘用
經考試、考察、體檢確定的擬聘人員名單在衢州市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人員沒有正當理由或未經事業單位同意,不能在規定時限內報到并簽訂聘用合同的,招聘單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資格。聘用對象為2025年應屆畢業生的須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如不能如期取得學歷和學位證且不符合放寬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期限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國(境)外高校的畢業生須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由招聘單位取消其聘用資格。
聘用前因考生放棄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資格而導致招聘崗位缺額,根據實際情況由主管部門商用人單位研究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在同崗位面試面談成績合格人選中按面試面談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招聘崗位無合適人選,可以空缺。經人社部門核準后,不再遞補。報考人員沒有相應教師資格證的,需在聘用后一年內取得,未能按時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者按相關規定不予續聘。
聘用人員須與招聘學校(單位)按事業單位聘用制度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試用期規定,試用期一般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學校(單位)將解除聘用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員須按相關要求與招聘學校(單位)約定為期五年的服務期協議,除國家法定規定外,服務期內聘用人員不得調離原單位。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碩博專場招聘相關人才政策根據《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打造更優人才生態推動衢州大發展快發展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全力打造四省邊際人才集聚“橋頭堡”加快創新驅動發展十二條政策>的通知》和《關于加快培育“兩專”教師隊伍推動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衢委人才辦〔2021〕11號)等文件執行。
(二)本次招聘各崗位所列的學歷專業范圍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參照2025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網址:https://www.zj.gov.cn/art/2024/11/4/art_1229
611841_60245653.html)進行設定。部分專業涉及名稱更改的,新舊專業可認定為同一專業;專業名稱不一致,但所學方向相同相近的,以招聘單位審核意見為準。對報考崗位、學歷、所需專業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聯系方式見附件1)。
(三)本次引進公告中所有崗位如無合適人選均可容缺。本公告由衢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報考人員對本公告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衢州市教育局教師工作處(電話:0570-3081591,0570-3081830)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未盡事宜由衢州市教育局商相關部門共同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