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有關精神,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進一步優化人員隊伍結構,提升公共服務水平,2025年南通市海門區衛健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81名(含2025年海門區農村訂單培養醫學畢業生3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2025年南通市海門區衛健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可在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網站(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招考錄用-事業單位招錄)、南通市海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http://www.haimen.gov.cn/hmswjw/rsxx/rsxx.html)查詢。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二)1989年4月至2007年3月期間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及學位的人員或具有中級職稱資格的人員,以及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放寬至1984年4月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放寬至1979年4月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放寬至1974年4月以后出生。
(三)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擬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五)其他條件
1.資格條件中“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專業參考目錄中沒有的專業,如有院校開設并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條件的“專業”要求之中。
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南通市海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專業研究方向認定以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相應畢業院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證明為準。
2.資格條件中的“2025年畢業生”,指在2025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5年8月31日。2025年博士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5年12月31日。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學位認證的人員,如報名時無工作單位,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聘用后有關事項按國家規定辦理。
3.“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志愿者,如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尚在服務期內的,取得相關證書(證明)時間可放寬至2025年8月31日。
4.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
5.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中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六)資格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至2025年4月的累計工作經歷(按月計算,以社保繳納時間為準)。
(七)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根據《關于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通知》(蘇衛科教〔2015〕21號)精神,報考“2025年農村訂單培養醫學畢業生崗位”的限南通市海門區戶籍。
(九)不得報考情形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2025屆畢業生;
2.南通市海門區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依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5.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6.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5年10月21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7.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安排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報名網址: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網站(www.haimen.gov.cn)。
(一)報名流程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25年4月17日9:00~4月21日16:00。
2.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4月17日9:00~4月22日16:00。
3.信息查詢。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從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即視為報名成功。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南通市海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科陳述申辯。陳述申辯時間為2025年4月17日8:30~4月22日18:00,聯系電話:0513-82215546。
(二)報名注意事項
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所填信息應與本人所持有效證件、證明材料等保持一致),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過50KB)。報名必須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并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南通市海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根據應聘人員填寫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有疑義的,應注明缺失或需補充的內容,并要求應聘人員完善補充,也可要求其提交相關佐證材料。報名時間截止后或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所填專業需與畢業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專業完全一致,否則按虛假填報處理。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報名結束后,報名成功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須達到開考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網站、南通市海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進行公告。
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由南通市海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通知于2025年4月23日9:00-12:00登錄報名網站,改報符合本公告招聘條件的其他崗位。
報名成功人員請于4月24日8:00~4月26日24:00登錄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網站打印準考證。
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和考試費。
四、招聘辦法
招聘由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組成,由南通市海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對象:報考崗位代碼為“15-18”“20-39”且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
(2)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內容為相關專業知識,具體筆試科目詳見《崗位簡介表》。筆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3)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4)筆試成績發布。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面向2025年農村訂單培養醫學畢業生崗位筆試合格線為50分,其余崗位筆試合格線為60分。筆試成績、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具體事項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南通市海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公告。
(二)資格復審
為確認應聘人員的應聘資格,在面試前由南通市海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進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對象。報考“1-14”“19”崗位的考生,資格復審對象為報名成功人員;報考其余崗位的考生,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的3倍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下同),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
(2)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2025年畢業生中,2025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人員,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2寸照片1張、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現場簽訂《未落實工作承諾書》;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空白的就業協議書(網簽的除外)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023年和2024年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和國(境)外留學畢業生提供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2寸照片1張、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外,需提供報名時無工作單位承諾書,如畢業后從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還需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如畢業后已落實工作單位但在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還需提供個人社保繳納證明(時間為畢業后至報名時)、本人實際報名前的離職證明。
社會人員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2寸照片1張、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2寸照片1張、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復審人員可委托他人到現場資格復審,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復審所需材料外,還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書原件(須由委托人本人手寫簽名)。如因委托書非委托人本人手寫簽名而引起的一切爭議或糾紛后果均由委托雙方自行解決,與招聘單位無關。
(3)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考試資格,被取消考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復審人選。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在南通市海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進行公告。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當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崗位匹配知識和能力等,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
(2)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考生。
(四)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崗位代碼“1-14”“19”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其余崗位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各50%合計總成績(小數點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體檢由南通市海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人員確定。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報考崗位代碼“1-14”“19”的考生,通過加試確定,以加試成績高者在前;其他崗位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考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以加試成績高者在前,下同)。
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南通市海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公告。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文件規定和應聘崗位的資格條件開展考察工作,考察側重于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會同招聘單位組織實施,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
六、公示、聘用和遞補
1.公示。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南通市海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網站、南通市海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代碼、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2.選崗和聘用。公示后確定的擬聘用人員,由南通市海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組織部分崗位(同一崗位有兩個及以上招聘單位的)擬聘人員現場自主選擇單位(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由擬聘人員依次自主選擇醫療單位。未按時到現場或在現場未選擇聘用單位者,視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選擇醫療單位后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南通市海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報南通市海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社會人員,在公示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由用人單位根據核發的聘用人員通知書,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經公示無異議的2025年畢業生,用人單位于2025年8月31日(2025年博士畢業生可放寬至2025年12月31日)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結相關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人員已經與有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解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我區衛生健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資格。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初次就業的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3.遞補。本次招聘除資格復審環節外其余各個環節均不進行遞補。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①在招聘單位規定期限內,無工作單位的人員不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單位的人員不能提供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者。②2025年畢業生不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崗位條件明確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應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實際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員。④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相關政策
1.引進的醫學人才按《南通市海門區關于進一步加強衛生健康人才引進培養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海政辦發〔2024〕9號)給予相應的補助。
2.報考已實行執業準入資格制度崗位的2025年畢業生,如符合《公告》有關規定暫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崗位明確要求的除外),須在聘用后2年內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
八、紀律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招聘工作以《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九、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0513-82215546(南通市海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科,工作日8:30~11:30、13:30~17:50)
紀律監督:0513-82212113(中共南通市海門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南通市海門區監察委員會派駐區衛健委紀檢監察組)
特別提醒: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單位以及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有關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發行的出版物,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
南通市海門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