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自動駕駛和智能駕駛的區別
汽車自動駕駛和智能駕駛在技術目標、駕駛主體、技術實現難度和法律責任等方面存在區別,具體如下:
技術目標:自動駕駛旨在讓車輛完全自主地完成駕駛任務,無需人類干預,可根據路況和交通規則做出決策,實現從起點到終點的自動行駛。智能駕駛則是利用先進技術提升駕駛的安全性、舒適性和效率,輔助駕駛員更好地駕駛,減輕駕駛負擔,如通過自動緊急制動、自適應巡航等功能幫助駕駛員應對復雜路況。
駕駛主體:自動駕駛中,車輛是駕駛主體,依靠自身的傳感器、算法和控制系統完全自主駕駛,人類僅作為乘客。智能駕駛中,駕駛員仍是駕駛主體,需對車輛行駛負責,智能駕駛系統只是提供輔助和支持,如在自適應巡航中,駕駛員需保持警惕,隨時接管車輛。
技術實現難度:自動駕駛需車輛具備高度復雜的感知、決策和控制能力,能應對各種復雜路況和突發情況,技術實現難度高,涉及人工智能、機器學習、傳感器融合等前沿技術,還需高精度地圖等基礎設施支持。智能駕駛是在現有駕駛技術基礎上增加智能輔助功能,技術實現難度相對低,部分功能如自動泊車、盲點監測已廣泛應用。
法律責任:自動駕駛若發生事故,責任通常由車輛制造商、技術開發者或相關監管機構承擔,因車輛是自主決策和控制。智能駕駛中,駕駛員對事故負主要責任,因駕駛員是駕駛主體,需監督和控制車輛,智能駕駛系統的開發者和制造商在系統存在缺陷或故障時也可能承擔部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