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基層治理水平,提高社區服務能力,滿足社區工作用人需要,按照《關于印發〈伊春市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指導方案〉〈伊春市社區工作者隊伍優化三年計劃〉的通知》(伊基治辦發〔2025〕1號)文件要求,南岔縣將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接受社會監督,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依據南岔縣城鄉社區建設實際需求和崗位缺口,計劃招聘社區工作者15名。其中面向聘任制專職網格員招聘7名,面向社會招聘6名,面向退役軍人招聘2名。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原則上應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40周歲及以下,即1984年4月1日(含)至2007年4月1日(含)期間出生。聘任制專職網格員崗位和退役軍人崗位年齡放寬至45(含)周歲,即1979年4月1日(含)至2007年4月1日(含)期間出生;
3.考生需具有伊春域內戶籍,戶籍遷入時間為2025年3月1日(含)前。報考面向聘任制專職網格員崗位的需具有南岔縣戶籍。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報考時不受戶籍地限制;
4.學歷須為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時已取得畢業證書。面向退役軍人和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學歷放寬至高中(含中專)及以上;
5.報考面向聘任制專職網格員崗位的,需具有南岔縣一年及以上從事網格員工作經歷(統計時間截至2025年4月);
6.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綜合協調、公文寫作能力,以及相關業務知識。熟悉電腦操作。能夠勝任社區入戶走訪、排查、服務等工作;
7.服從招聘單位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因違規違紀被國家機關或企業事業單位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以往在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且在記錄期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發布公告→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筆試→面試資格確認(資格復審)→面試→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發布公告。本次招聘過程中的各環節公告、通知、公示將通過南岔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請考生注意及時關注查看。
(二)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不接受電話、傳真、郵件等其他方式報名。報名人員須按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選擇報考崗位,每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
1.報名時間:2025年4月7日—4月11日(工作日8:30-11:30,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事宜。
2.報名地點:南岔縣政務服務中心一樓報名處(通山路66號)。
3.資格初審:現場報名階段,報考人員本人須在規定時間內根據公告要求,攜帶以下材料(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前往指定地點報名,接受資格初審,不可由他人代報。
資格初審由南岔縣社區工作者招聘工作專班(以下簡稱工作專班)負責。原則上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應不低于1:2的比例要求,達不到該比例的,經工作專班研究同意后,可根據實際適當調整招聘崗位。
4.報名材料:
(1)填寫完整的《南岔縣招聘社區工作者報名表》3份、電子版2寸照片(藍底);
(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首頁、戶主頁、本人頁);
(3)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4)大專以上學歷需提供“學信網”查詢并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查詢時間應為報名前一個月以內);高中(中專)等在“學信網”上打印不出學歷證明(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需提供學籍或學校證明;
(5)報考面向退役軍人崗位的需提交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6)報考面向聘任制專職網格員崗位的需提交與鄉鎮簽訂的合同;
(7)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的,需提供初級以上《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或其他證明。
5.注意事項:
(1)以上資格初審所提供的材料復印件一律使用A4紙一式兩份(報名表除外)。
(2)報名人員提供的證明和證件材料不全、不真實或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資格審查將貫穿本次招錄工作全過程,在招錄各環節如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以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6.公布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名單,將在南岔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報考人員加強關注、及時查詢。如因個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環節,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三)筆試。筆試為閉卷考試,試卷為客觀題,滿分100分。主要內容為法律法規、伊春市時政方針、社區工作知識等基礎性知識。筆試結束后,考生可通過南岔縣人民政府網站查看本人筆試成績。
(四)面試資格確認。采取資格復審的方式,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以崗位招錄人數1:2比例,進行面試資格確認。末位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資格確認。
1.考生需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時間、地點以工作專班通知為準。
2.資格復審需對考生戶籍、身份、學歷和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資格、資質證書等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將取消該報考者參加面試的資格。
3.因面試資格確認不合格出現的空額,將按照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并進行公示。
4.經面試資格確認后,如崗位擬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不足1:2的比例,經工作專班研究同意后,可根據實際適當調整招聘崗位。
(五)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方式,滿分為100分,主要了解履行崗位職責所具備的真實素質與臨場應變能力等。最低分數線60分,低于60分不予錄取。面試成績取小數點后2位數(四舍五入)。考生放棄面試的,出具放棄聲明后可按筆試成績順延遞補。
(六)確定進入考察人選及考察
1.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依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人數1:1比例確定擬進入考察、體檢人選;末位排名并列的,依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擬進入考察、體檢人選。若總成績相同,優先錄取筆試成績較高者,若筆試和面試成績均相同時再增加一輪面試,按照加試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進入考察人選。
2.由用人單位負責具體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本人違法犯罪、失信等,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等方面情況進行復查。凡發現檔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實前暫緩聘用程序;考察不合格人員,不可進入體檢環節,并書面通知本人。考察結果在南岔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
(七)體檢。體檢內容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棄等原因造成的缺額,按考生總成績經履行考察程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與聘用
1.體檢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體檢結果等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無異議的,考生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到考生報考崗位所屬鄉鎮報到。
2.聘用的社區工作者,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與鄉鎮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五、其他要求
1.請報考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2.報考人員提交的照片以及其他相關材料復印件不予退還。
3.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其他未盡事宜由南岔縣社區工作者招聘工作專班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18045802333
招聘監督電話:15245872138
(上述電話于正常工作時間使用)
南岔縣社區工作者招聘工作專班辦公室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