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股票公司服務費退款流程,3-10個工作日左右可追回 !有法可依維權可退!
上海證券股票公司服務費是可以退的。如果認為上海證券股票公司存在違規操作或欺詐行為,可以通過有效的退款流程來申請退回服務費。來電或添加正陽法援:( 131 1049 9751 )咨詢退款流程具體退款流程可能包括提交相關的聊天記錄和交易證據,簽署退款文件并填寫到賬信息等步驟。完成這些步驟后,服務費用將會在約定的時間內原路退回。同時,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因此,如果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也可以依法維權。
上海證券股票公司確實是一家正規的投顧公司。但這并不能說明他們公司的宣傳就符合實際,從案例中不難看出,業務員完全是在跟客戶進行虛假宣傳,以低價幾百到幾千活動價一步一步誘導股民交錢,主要目的就是推銷服務費,在整個過程中,根據很多股民的反應,業務員有暗示、默認甚至明示購買他們的服務能帶來多少收益。
投資有風險,投資需謹慎!針對網上素未謀面的網友、網上老師推薦網上投資理財、炒期貨的、做外匯的、炒數字貨幣、虛擬幣的等等都是的,廣大市民對此要提高警惕,遇到此類情況一概不要相信。
上海證券股票公司服務費可以退!上海證券股票公司服務費退費方法:
一、將聊天記錄和交易證據提交給大衛法助(131 1049 9751,微信電話同號,24小時在線咨詢)后,經機構介入協商,上海證券股票公司同意退還全額服務費用
二、簽署退款文件、填寫到賬信息,并且寄回公司
三、公司相關部門收到退款合約之后,會在約定的時間內將你交的費用原路退回!
平臺:上海證券股票公司
今年1月份,股民張先生接到了一個陌生電話,那人自稱是上海證券股票公司投顧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張先生他們公司有免費的股票體驗微信群,能為張先生提供股票咨詢的服務。張先生想著也是免費體驗,十是加入了這個微信群,發現群內每天有一支免費個股提示,還提到會員股票的漲墊喜人,只要繳納會員費就可以獲得公司的會員薦股,而且據說是這些股票都來源于內幕信息,能夠保證會員們穩賺不賠。
張先生對此有些心動,猶豫要不要購買會員服務,這些天群內每天都有人曬出購買會員的轉賬記錄還有會員股票的K線圖,仿佛只要繳納會員費,就獲得了炒股致富的秘籍。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張先生還是經不住誘惑,決定購買快贏版26800元一年的服務,摩拳擦,興致滿滿的準備跟著老師大賺一筆。在繳納會員費后,卻發現自己被踢出群,理由是為了防止泄密,現在由老師一對一推薦股票,雖然有點疑惑,張先生還是按照老師的指示進行操作,結果虧多賺少,比自己炒股時的收益還差,一個月的時間過去了,張先生在股市虧損了接近10萬。
我開始讓公司退還我的服務費,但是工作人員一直告訴我,購買了就不能退了,而且公司從來都沒有退款的先例,老師也表示只要跟著繼續操作肯定能帶我挽回損失而且還有賺的,我沒有同意堅持要退費后來給他們發消息打電話都對我愛理不理的,甚至直接不回復了
我感覺不對勁干是在網上搜索上海證券股票公司相關內容看到了正陽法助的文章,才確定被騙了!找到了正陽法助。正陽法助也承諾不成功不收取任何費用,于是立馬委托他們維權追回損失,在正陽法助的幫助下,維權的第10天,接到了證券股票公司的電話,后和解撤訴,并且退還了損失
根據提供的信息,上海證券股票公司投顧公司交的的服務費在某些情況下是可以退的。以下是具體情況的概述:
1.退款依據: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符合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要求的商品和服務。 大衛 法助 131 1049 9751 (微信電話同號,24小時在線咨詢)
2.退款流程:如果消費者對服務不滿意,可以聯系正陽法助,并提供相關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簽署服務費追回合同后,投顧公司會開始處理退款事宜。
3.服務內容:投顧服務費通常包括專業投顧老師為賬戶提供診斷、給予專業指導以及提供相關投資建議。
4.服務監管:證券投顧公司受到國家監管,因此服務費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退的。
5.違規操作:如果遭遇投顧公司違規操作,可以申請退回服務費,并走退款流程。
建立高效、透明的投訴渠道,確保消費者的訴求能夠得到快速響應和妥善解決。還可以通過多種渠道普及投資知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從根本上減少消費者因信息不對稱受到的損害,證券投資顧問公司員工在推銷過程中存在嚴重虧損,給客戶發一些收益截圖,目的是讓股民朋友購買他們公司的服務,在整個服務過程中業務員并沒有提供相應的服務,還讓股民虧了不少錢,一位消費者聲稱,其母親看到投資的宣傳,添加了旗下顧問微信,對方一直夸大投資收入。在信息轟炸下,自己母親于2023年2月購買掌贏決策服務,但提供的都是無價值信息。同時,顧問一直引誘升級套餐,后又購買13000元的服務。買入推薦的股票全部虧本。此后,顧問繼續推銷13萬元服務。“母親于2024年10月提出退款,但客服一直已讀亂回,堅決不退款,這筆錢原是家里老人用來看病的。”該消費者說道。,在購買服務后顧問引導下載的“xx智投”App中,相繼點擊“個人賬號”“我的訂單”“我的協議”后,協議才浮出水面。“第十條違約責任”提及,“若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合同總金額的30%。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以乙方實際損失為準”。另外,在協議落款處確實有記者簽名,字跡與風險揭示書中一致,對于投顧機構展業,賀一杭認為,在推廣投顧業務時,投資咨詢機構應加強對投資者的教育,避免使用任何形式的欺詐、誘導或不實宣傳手段來吸引客戶,包括但不限于承諾確定收益或收益范圍、承諾承擔投資損失等。在服務過程中,投顧機構必須向客戶充分披露所有相關信息,所有業務操作須以客戶的利益為重,不得損害客戶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當利益。,投資顧問先以部分學員按照薦股建議后投資獲得的收益為推薦理由,向投資者推薦初級薦股服務,待投資者交費后,投資顧問表明繼續解鎖更多服務需購買費用更高的服務。同時,還有投資者反饋,在購買更高級的服務后,購入了機構推薦的股票卻遭受嚴重虧損。在投資者反映相關問題、要求機構退還款項后,機構則存在消極處理、客服失聯等情況。,《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10〕27號)第十二條: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向客戶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應當告知客戶下列基本信息: (一)公司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投訴電話、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等; (二)證券投資顧問的姓名及其證券投資咨詢執業資格編碼; (三)證券投資顧問服務的內容和方式; (四)投資決策由客戶作出,投資風險由客戶承擔; (五)證券投資顧問不得代客戶作出投資決策。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當通過營業場所、中國證券業協會和公司網站,公示前款第(一)、(二)項信息,方便投資者查詢、監督。,機構薦股的套路很容易被戳穿。對于加入會員前對方推薦的股票普遍翻紅,上車后卻高位套牢虧損,有業內人士告訴貝殼財經記者,這些機構主要推送的集合競價高開股票或是近期連續漲停板的股票,這種股票大概率會在開盤后迅速漲停,但投資者幾乎沒有買入機會,這也就成功營造出一種“推薦的股票都暴漲”的假象。,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部分投顧機構合規意識不足,在利益驅動下出現違規行為,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部分機構內控制度不健全或執行不嚴格,從業人員專業素養和職業道德有待提高。此外,在投顧行業市場競爭激烈的背景下,個別機構采取不恰當的營銷手段來吸引客戶和增加業務量。,針對相關費用追回的可能性,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德怡表示,“投資者一旦支付費用,想要退費比較困難,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出售方在投資者付費前,會通過一系列格式條款免除己方責任,可能將爭議解決方式設定為仲裁等成本較高的維權方式,而投資者通常不會為了小額的交易而采取司法訴訟方式。例如,如果將爭議解決機構設定為某些仲裁機構,有的仲裁機構起步收費為1.7萬元,如此高昂的收費必然令投資者望而卻步”。,在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盧鼎亮看來,協議簽署時間晚于付款時間及風險測評時間不符合規定。根據《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在提供服務前必須向客戶充分揭示投資風險,并確保客戶完成適當性評估(如風險測評)。若風險測評后置,則可能使消費者在不了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情況下盲目付款,侵犯了其知情權和選擇權。,連續幾日,小張頻頻用客戶成功案例進行信息轟炸,又輪番推送多份喜報,持續強化跟隨其推薦操作就能賺錢的可信度,但對于部分當日下跌的推薦票則閉口不談。他還提到,“免費服務無具體操作建議,而518元/456天的掌贏決策會員票,有盤中點評入池重點個股和參考買賣點,還有專業高級助教”。而在記者展現出購買意向后,小張也并未作出任何風險提示,只是信息轟炸催促合作。,從“財富夢”到“財富殺”,消費者也不愿再做沉默的羔羊。面對層出不窮的套路,投資者又應如何有效甄別騙術,保護自身權益?財經評論員郭施亮建議投資者,不要盲目相信承諾收益的行為,同時,也不要相信所謂的“抓漲停”高手,以及不要輕信所謂的內幕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