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勤務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采取線下報名、考試的方式,按照筆試、面試、體能測試、心理測試、體檢與考察等程序,擇優聘用。
二、招聘人數崗位
此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勤務輔警40名(其中:男性36名、女性4名),崗位在房山區外圍檢查站、基層派出所。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房山區戶籍;
(四)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獲得畢業證書);
(五)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間出生);
(六)自愿從事公安勤務輔警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七)具備履行職責必需的工作能力、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八)具備招聘單位規定擬任職崗位的其他資格條件;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連續六個月以上在國(境)外留學、工作、生活,在國(境)外期間經歷和政治表現難以進行考察的;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3.受過行政拘留處罰或者因涉及賭博、毒品、賣淫、嫖娼等受過其他治安管理處罰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6.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的其他情形。
警務輔助人員的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職工的配偶、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除另有規定的以外,原則上不得被招聘到該民警、職工同一部門,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工作。
四、報名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25年4月3日、7日(周四、周一)
(二)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核:
請報名人員務必本人于4月3日、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廳二樓多功能廳(北京市房山區拱辰街道政通路16號)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因工作場地有限,不提供停車位,請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報名及資格審核時,需攜帶以下材料:
1.報名表1份,請報名人員下載并填寫附件“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公開招聘勤務輔警考試報名表”,并附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白底標準1寸證件照。
2.身份證、戶口本、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版),以上證件需原件及復印件1份,其中戶口本復印件需首頁及本人頁。
3.本人近期免冠證件照電子版(用于制作準考證請報名時務必攜帶)格式要求:
(1)照片規格: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像素295px*413px,文件大小不超過30KB),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JPG格式;
(2)照片命名:考生姓名+身份證號+崗位(例:張三+110111199901011234+勤務輔警男崗、李四+110111199901011224+勤務輔警女崗)。
4.報名所需其他條件及要求:
報名人員應符合報名條件,保證提交的個人信息符合國家規定且真實有效。資格審核不合格或未參加資格審核的報名人員,不得考試。
五、考試安排
(一)筆試
筆試為綜合能力測驗,本次考試無指定培訓機構和參考用書。
1.具體領取準考證的方式、筆試時間、考生所在考點、考場、座位編排及相關注意事項將在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s://www.bjfsh.gov.cn/)通知公告欄進行公告。
2.報考人員應按照公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身份證原件、準考證。
3.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s://www.bjfsh.gov.cn/)通知公告欄進行公告。成績公布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男性、女性分別按照實際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名單。
4.筆試合格線為60分。
(二)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面試。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將在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s://www.bjfsh.gov.cn/)通知公告欄公布。
面試合格線為60分。
(三)公布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于面試后5個工作日內在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s://www.bjfsh.gov.cn/)通知公告欄公布。
六、確定擬聘用人員
(一)體能測試、心理測試、體檢、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人選,進行考核、體檢,如有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順延遞補。體能測試、心理測試、體檢、考察時間另行通知,心理測試費用及體檢費用自理。
(二)崗位待遇
對被聘用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初次聘期為3年(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符合聘用條件的正式聘用,不符合聘用條件的解除勞動合同。試用期工資4200元,轉正后年收入不低于60000元(注:此標準含社保及住房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
七、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不得報考本系統的任何崗位。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接受他人委托報名,請應聘人員務必本人到現場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核。
(三)應聘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應聘人員上交材料不予退還。
咨詢電話:010-8138950719810268286
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
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