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根據工作需要,廣安市前鋒區決定公開選聘一批社區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名額
本次共定向選聘社區工作者20人。其中面向前鋒區(不含廣安經開區)城市社區專職網格員選聘17人、疫情社區排查防控社工崗選聘3人。
二、選聘對象及條件
(一)面向專職網格員崗位選聘對象:前鋒城市社區在職專職網格員,工作表現好、無不良社會反映、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40周歲以下(1984年3月28日以后出生)、常住前鋒城區。
(二)面向疫情社區排查防控社工崗選聘對象:在前鋒區服務,工作表現好、無不良社會反映,在職且年度考核合格,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40周歲以下(1984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三、報名
(一)報名地點:區委社會工作部104室(地址:前鋒區永前大道455號)
(二)報名時間:2025年3月28日至4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報名需攜帶材料包括:①報名表2份(附件2,A4雙面打印,報名表相關欄內粘貼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或彩印);②提供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③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證件照2張;④符合加分情形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⑤相關任職經歷的文件、合同等原件及復印件(涉及街道、部門蓋鮮章);⑥戶籍不在前鋒城區的需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⑦專職網格員需提供區委政法委出具的工作證明材料,疫情社區排查防控社工崗需提供區民政局出具的工作證明材料。
(四)資格審查: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的全過程,選聘任何環節發現有弄虛作假,將隨時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崗位調整:本次有效報考人數與崗位計劃數之比(開考比例)低于1:1,相應調減該選聘崗位計劃。
(六)加分情形:此次選聘實行加分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加2分;取得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加4分;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加6分;以上職業資格證有重復獲得的,以最高分加分為準。
申請加分的報名人員,應于2025年3月28日至4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將相關職業資格紙質證書(暫未取得紙質證書的考生,可在中國社會工作網https://shgz.mca.gov.cn打印登記證書)、有效身份證(或公安部門出具帶有本人照片并蓋有戶籍管理印章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交至區委社會工作部104室(前鋒區永前大道455號)。未在規定時間提交材料的或提交材料不合格的,不予加分。
四、面試
(一)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間:2025年4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參加面試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現場報名點領取。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二)崗位不設置進入面試比例,有效面試人數少于崗位計劃數,按實際面試人數開展。
(三)面試結束后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本人簽字確認。
五、體檢
體檢在縣級以上具有相關資質的綜合性醫院進行。
(一)面試工作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環節,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依次從面試成績、持有社會工作職業資格證書等級、基層工作年限等方面,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下一步招聘環節人員。
(二)各選聘崗位按照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三)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四)除按規定應當場或當日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選聘單位或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逾期不再受理。復檢只進行1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五)凡未按時參加體檢的缺席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不再補檢。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的缺額在該崗位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一次。如無符合條件的遞補對象,相應取消或縮減聘用名額。
(六)體檢結果在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按規定參加考察。考察由區委社會工作部牽頭負責,組織相關單位參與,全面考察被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各個方面情況。考察結束后,考察組應據實作出考察情況說明和考察結論,作為確定擬聘人選的重要依據。
七、公示及聘用
(一)對考察合格的人員在廣安市前鋒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二)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按程序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且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三)根據公示結果,由區委社會工作部確定聘用人員名單,街道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四)被聘用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所在街道、社區報到。不按時報到的,經街道研究并上報區委社會工作部同意后,取消聘用資格。
(五)擬聘人員名單公示后,按照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并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考核。因故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特別提示
(一)從城市社區專職網格員中選聘的社區工作者原則上應當在常住地所在社區工作,并需繼續從事網格工作和接受社區安排的其他工作。從疫情社區排查防控社工崗中選聘的社區工作者,原則上在2025年疫情社工崗服務期滿后,由區委社會工作部統籌調配。
(二)報考人員應保證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的相關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三)未盡事宜由區委組織部、區委社會工作部和區人社局負責解釋。
舉報電話:(0826)2993522
咨詢電話:區委社會工作部(0826)6970722
中共廣安市前鋒區委組織部中共廣安市前鋒區委社會工作部廣安市前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