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財經八分公司誘騙交了服務費可以退嗎怎么退?答案是:維權可退!退款流程分享!
可以退!很多投資者交了所謂的投顧服務費,軟件費,結果跟著所謂的老師操作都是不盡人意,虧損慘重,就在心里質問交了頂點財經八分公司股有沒有賺錢服務費到底能不能退呢?大衛法助在這里明確的告訴大家是可以退的。因為頂點財經八分公司業務員在展業的過程當中為了業績,為了盈利都會存在違規的現象。
可以退!很多投資者交了所謂的投顧服務費,軟件費,結果跟著所謂的老師操作都是不盡人意,虧損慘重,就在心里質問交了頂點財經八分公司股有沒有賺錢服務費到底能不能退呢?大衛法助在這里明確的告訴大家是可以退的。因為頂點財經八分公司業務員在展業的過程當中為了業績,為了盈利都會存在違規的現象。
在頂點財經八分公司沒有賺錢交了錢的投資者仔細回想一下,在你們沒有交費前,那邊是不是天天發今天誰賺了多少錢,今天某支票又是一個漲停!但是當你交費后就會發現跟之前宣傳的完全不一樣,根本沒有那么好的事。股票不是虧損慘重就是深深套牢!如果你也真的是遇到這種問題,那么趕緊咨詢大衛法助:


★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人可以及時止損!大衛法助:131 1049 9751咨詢了解退費流程!無任何前期費用!不成功不收取任何費用!
致損方式:收取高額股票服務費,股票投顧費,股票會員費不退還,推薦垃圾股
頂點財經八分公司服務費可以退!頂點財經八分公司服務費退款流程方法:
股民自述在該平臺被騙全過程:
今年1月份頂點財經八分公司的工作人員把我拉進了一個股票群,我先后幾次退群,又重新被拉進去,群里每天推薦的股票都漲停,什么月末布局等收益百分之幾十的。因為本身我也會點股票,前期和另外一家機松做過,總體來說是虧錢的,但是經過他們幾個月的盈利宣傳,搞得我經不住誘惑開始我并不相信,
后來看他們群中發老師帶他們會員用戶操作賺錢的截圖,加上業務員天天給我打電話夸大收益,承諾交款成為會員后可提供股票的介入點,倉位控制,服務期限6個月。后來,該公司的平臺聯系人說幫我申請到了一個優惠名額,可以贈送3個月服務期限,服務內容一樣。由他親自帶我,向我推薦股票,每月底布置月末票,
收益高達35%,每周推薦2-3只股票,每次1只,會提示股票介入點、倉位、持股的時間等信息,每周未還會體檢周未票,收益可觀。他們老師說叫我不要錯過這個難得的機會,月末布局,叫我想辦法去借點錢,等掙了錢家人就不會說了還有一個客戶和我一樣的,結果人家掙了錢,干是我通過他們對公賬戶,轉了軟件升級的費用,她們承諾付款后會有牛股。
交完錢就簽了一個電子合同,但是自從交完服務費之后,推薦的股票很少,并目基木都是虧得,我找老師去退款,說現在不想做股票了,把服務費退給我,但是他們始終不肯退。于是去網上搜了一下關于頂點財經八分公司的信息,沒想到有這么多的負面消息,后來我就在網上找了到了大衛法助法助的文竟,看到他們寫的文章后和我受騙的經歷很相似,
于是聯系到了他們!在他們的指導下,我提供了在頂點財經八分公司的操作證據,和老師帶單的證據!經過差不多一個禮拜的交涉,平臺終答應賠償。
根據提供的信息,頂點財經八分公司退還服務費的具體流程:
1.退款依據: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符合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要求的商品和服務。大衛法助131 1049 9751(微信電話同號,24小時在線咨詢)
2.退款流程:如果消費者對服務不滿意,可以聯系大衛法助,并提供相關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簽署服務費追回合同后,投顧公司會開始處理退款事宜。
3.服務內容:投顧服務費通常包括專業投顧老師為賬戶提供診斷、給予專業指導以及提供相關投資建議。
4.服務監管:證券投顧公司受到國家監管,因此服務費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退的。
5.違規操作:如果遭遇投顧公司違規操作,可以申請退回服務費,并走退款流程。
證券公司軟件服務費圈套罕見套路:
1、證券投資公司在網上搜集和購置及聯絡客戶;
2、約請股民進入投資者群或直播間聽課,騙取股民的信賴,宣揚公司的實力;
3、促銷本人公司的產品,分品級為股民供給牛股,收取服務費、會員費;
4、當股民呈現吃虧時,開始尋找捏詞對付,正在此中引薦公司更高的品級服務,說是能帶股民賺回吃虧并且資金翻倍,在這個市場上沒有通往對岸的捷徑,只有閱歷波瀾風雨,沉沉浮浮,才干收成勝利。
重要提醒:
投資者不可輕信免費薦股、免費診股等夸大過往薦股業績、直接或變相承諾收益、公開招收會員的非法證券節目和廣告,不要輕易泄露個人電話號碼和個人資料,對陌生薦股來電要保持高度警惕。
當發現自己被騙的時候,一定要保存證據記錄及時處理,千萬不要拖延時間錯過挽回資金的機會,已經被騙薦股服務費的股民朋友可時間聯系大衛法助法援幫你追回。我們承諾:處理不成功,不收取一分錢費用!
★添加大衛法助法援:(V&電:131 1049 9751)專業追回非正常損失資金,專業咨詢,無任何前期費用。上述情況也發生在部分消費者身上。有消費者投訴,購買服務后只簽署了風險能力評估問卷,未簽署有關合同,并表示匯正財經將其身份證號和簽名偽造在所謂合同上,在要求退款時,對方則稱按合同辦事,強制扣除30%的費用,加上6%的稅費,但消費者并不知曉相關條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10〕27號)第十二條: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向客戶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應當告知客戶下列基本信息: (一)公司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投訴電話、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等; (二)證券投資顧問的姓名及其證券投資咨詢執業資格編碼; (三)證券投資顧問服務的內容和方式; (四)投資決策由客戶作出,投資風險由客戶承擔; (五)證券投資顧問不得代客戶作出投資決策。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當通過營業場所、中國證券業協會和公司網站,公示前款第(一)、(二)項信息,方便投資者查詢、監督。多位投資者表示,在購買相關服務推薦的個股后,不僅陷入虧損情況,且后續無法聯系客服,同時也遭遇了退費困難等問題。針對客服失聯情況,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亞商投顧曾在今年10月發文澄清,有不法人員假冒公司工作人員,通過電話、微信、釘釘等渠道聯系投資者,并表示公司僅通過官方的企業微信向客戶提供服務。“購買前狂轟濫炸宣傳,明示他們推薦的股票讓客戶掙了多少錢。但我購買后卻感覺沒有什么服務,甚至連購買前能聽的課程都取消了。他們給我推薦了客戶經理的微信,但此人不僅未提供服務,還一再明示讓購買更高級的私人定制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