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傳多贏騙我交的服務費怎樣要回來?答案是:當然能退!被騙者成功退費!有效的退費流程公布!
廣州經傳多贏投資公司宣傳的投顧服務基本都是騙投資者的,望大家不要相信!在廣州經傳多贏交的服務費收集證據可以追回!現在還跟著廣州經傳多贏老師操作的投資者一定要謹慎!??!
從監管角度而言,對于當前可能存在的政策模糊地帶或監管漏洞,應如何完善和填補才能確保消費者權益不受損害?,
投顧公司那一套掛羊頭賣狗肉的營銷方式,已經不止廣州經傳多贏投一家了,各種虛假宣傳,夸大他們推薦股票的收益,同時又給股民推薦一些垃圾股,甚至是被套的股票。與他們的宣傳嚴重不實!
曝光平臺:廣州經傳多贏投資咨詢有限公司
平臺收費:服務費、會員費、投顧費、薦股軟件費等
操作軟件:控盤大師,機構大師、智行版、天璣版
公司產品:操盤大師首年9800元【續費1580/年】、機構大師主力版首年26800【續費2980/年】
受害者真實案例(經允許撰寫):
我炒股時間不是太長,雖然是個小白,可能是運氣好,一直都是小賺的。直接今年5月份,一只票被套了。于是在網上尋求各種解套的方法,看到了廣州經傳多贏推送的廣告,說可以幫散戶賺錢,解套,死馬當作活馬醫,于是就添加了廣州經傳多贏的工作人員,并且說明了我目前的問題。
廣州經傳多贏的工作人員吹噓說,他們老師很有實力,解套完全沒有問題,然后給我大量推送他們盈利的案例,一個版,兩個板,琳瑯滿目,好像他們老師選漲停板就很容易,所有案例盈利都非??捎^,一個月20,30個點的盈利都很正常。然后吹噓對方公司多長時間了,資質有多深等等。
出于先入為主的想法,我覺得對方是大公司,還是這個行業的,肯定可以幫我解套,還有盈利的,我就問怎么跟著炒股老師操作,對方就開始給我推銷他們的投顧服務,出于謹慎,我買了一個9800的,然后廣州經傳多贏業務員把我給推送給了另外一個人,加上那個人之后,就開始指導我解套,炒股。
結果是,跟著新添加的老師操作了一周,我原來的被套的那只票,這位老師只是讓我割肉,另外他給我新推薦了2只票,跟著操作之后,都是虧損的,跟他們之前宣傳的完全不一樣,我這才感覺自己被騙了。去找炒股老師要個說法,要對方退費,對方就以各種理由不退。
本人也感覺深深的無奈與后悔,炒股這件事,我家里人也知道,雖然沒說不同意,但是也絕對不支持,交的炒股這個費用,我都不敢跟家里人說。
處理結果:
我在網上尋找相關信息,看到了追損楊旭揭秘廣州經傳多贏的文章,并且能夠幫要回服務費,我就添加上了楊旭。有了上一次被騙的經歷,我這次就比較謹慎,但是了解到顧問是先處理,服務費到賬了之后,再收費,我也就放心了,于是把相關材料給了楊旭,在楊旭團隊的幫助下,成功追回了服務費。追損楊旭官微:13110499751
這個例子說明了投資者在選擇投顧公司時應保持謹慎。以下幾點是投資者在選擇投顧公司時需要注意的:
?、伲阂M行充分的調查和研究。在選擇投顧公司之前,投資者應該充分了解其背景、資質和聲譽??梢酝ㄟ^查看官方網站、閱讀客戶評價和咨詢他人的意見來進行評估。
?、冢阂韪呋貓蟮某兄Z。如果某家投顧公司聲稱能夠保證高回報,投資者應該保持警惕。在股市中,回報是不確定的,沒有人可以100%準確地預測市場。任何聲稱能夠穩定實現高回報的公司都可能存在欺詐行為。
?、郏阂3种斏?。當被推薦購買某只股票時,投資者應該進行自己的研究,了解該股票的基本面和市場狀況。避免因聽信他人的推薦而盲目跟風,以免蒙受不必要的損失。
如果投資者發現自己被投顧公司欺詐或遭受損失,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追回被騙的服務費。類似于上文提到的楊旭(V:13110499751),一些專業的法律服務機構可以提供幫助,協助投資者追回損失。
在購買服務后顧問引導下載的“xx智投”App中,相繼點擊“個人賬號”“我的訂單”“我的協議”后,協議才浮出水面。“第十條違約責任”提及,“若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合同總金額的30%。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以乙方實際損失為準”。另外,在協議落款處確實有記者簽名,字跡與風險揭示書中一致,上述情況也發生在部分消費者身上。有消費者投訴,購買服務后只簽署了風險能力評估問卷,未簽署有關合同,并表示匯正財經將其身份證號和簽名偽造在所謂合同上,在要求退款時,對方則稱按合同辦事,強制扣除30%的費用,加上6%的稅費,但消費者并不知曉相關條例?!稌盒幸幎ā芬笞C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當制定證券投資顧問人員管理制度,加強對證券投資顧問人員注冊登記、崗位職責、執業行為的管理。前述高級助教企業微信名與實名信息不一致,或也說明機構人員管理制度存在缺陷,一旦發生糾紛難以追根溯源。
在購買服務后顧問引導下載的“xx智投”App中,相繼點擊“個人賬號”“我的訂單”“我的協議”后,協議才浮出水面。“第十條違約責任”提及,“若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單方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合同總金額的30%。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以乙方實際損失為準”。另外,在協議落款處確實有記者簽名,字跡與風險揭示書中一致,上述情況也發生在部分消費者身上。有消費者投訴,購買服務后只簽署了風險能力評估問卷,未簽署有關合同,并表示匯正財經將其身份證號和簽名偽造在所謂合同上,在要求退款時,對方則稱按合同辦事,強制扣除30%的費用,加上6%的稅費,但消費者并不知曉相關條例?!稌盒幸幎ā芬笞C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當制定證券投資顧問人員管理制度,加強對證券投資顧問人員注冊登記、崗位職責、執業行為的管理。前述高級助教企業微信名與實名信息不一致,或也說明機構人員管理制度存在缺陷,一旦發生糾紛難以追根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