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海海順投顧騙的服務費怎么退還?答案是:可以追回!全流程解析及成功案例分享!成功追回流程公布!
海順投顧服務費怎樣要回來?可以退的有法可依!如果海順投顧在提供服務過程中存在欺詐、誤導等違法行為,可以主張退還費用,并根據具體情況追究其法律責任。建議詳細查閱與海順投顧簽訂的合同,并咨詢專業律師以獲取針對性的法律意見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10〕27號)第二十八條: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當對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推廣、協議簽訂、服務提供、客戶回訪、投訴處理等環節實行留痕管理。向客戶提供投資建議的時間、內容、方式和依據等信息,應當以書面或者電子文件形式予以記錄留存。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檔案的保存期限自協議終止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10〕27號)第二十八條: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當對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推廣、協議簽訂、服務提供、客戶回訪、投訴處理等環節實行留痕管理。向客戶提供投資建議的時間、內容、方式和依據等信息,應當以書面或者電子文件形式予以記錄留存。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檔案的保存期限自協議終止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我2022年9月8日在海順證券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交了36000元服務費,沒有交錢之前各種給我宣傳收益怎么好,交完服務費跟他們合作后虧損的一塌糊涂,他們業務員宣傳跟實際操作完全是兩回事,他們完全是虛假宣傳夸大了事實的存在,給的股票,完全沒有那么好的收益,還導致我虧損了好幾萬元,才導致我虧損所以我投訴他們要求賠償損失退還服務費,但是他們一直不給退費,后來出于無奈我上網找了海順證券信息,找到了退費專員V:13110499751 加了他進行了咨詢之后,成功退還了我的服務費。
退費專員提醒
保留相關證據: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該保留好相關證據,以便維護自己的權益。這些證據包括轉賬記錄、相關的聊天記錄、合同等
追回投顧服務費用需要投資者保持冷靜、理性,積極采取措施。通過了解合同內容、與投顧公司協商、尋求法律援助等步驟,投資者有望成功追回服務費用。同時,投資者在選擇投顧公司時,應謹慎選擇,充分了解其資質和信譽,以避免類似問題的發生。
追損法助(V號:13110499751 )從事金融維權多年,有豐富的處理經驗。
王智斌坦言,首先,建議進一步細化監管規則,明確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在宣傳、服務提供、風險提示等環節的具體要求,避免機構利用規則漏洞誤導消費者。同時,加強日常監管,通過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及時發現并糾正違規行為。強化機構的信息披露機制,充分披露服務內容、收費標準、風險提示等重要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該機構的營銷套路是由旗下投資顧問在短視頻平臺進行直播引流,并在直播中告知投資者當前的熱點投資板塊,表示通過直播間添加相關投資顧問的微信后便可獲取具體推薦的個股名單。待投資者添加客服微信后,投資顧問再以個別成員成功賺取高額收益的案例吸引投資者注意,并告知投資者以500元左右的初級消費套餐便可享受薦股服務。針對相關費用追回的可能性,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德怡表示,“投資者一旦支付費用,想要退費比較困難,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出售方在投資者付費前,會通過一系列格式條款免除己方責任,可能將爭議解決方式設定為仲裁等成本較高的維權方式,而投資者通常不會為了小額的交易而采取司法訴訟方式。例如,如果將爭議解決機構設定為某些仲裁機構,有的仲裁機構起步收費為1.7萬元,如此高昂的收費必然令投資者望而卻步”。《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10〕27號)第十二條: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向客戶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應當告知客戶下列基本信息: (一)公司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投訴電話、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等; (二)證券投資顧問的姓名及其證券投資咨詢執業資格編碼; (三)證券投資顧問服務的內容和方式; (四)投資決策由客戶作出,投資風險由客戶承擔; (五)證券投資顧問不得代客戶作出投資決策。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當通過營業場所、中國證券業協會和公司網站,公示前款第(一)、(二)項信息,方便投資者查詢、監督。
王智斌坦言,首先,建議進一步細化監管規則,明確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在宣傳、服務提供、風險提示等環節的具體要求,避免機構利用規則漏洞誤導消費者。同時,加強日常監管,通過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及時發現并糾正違規行為。強化機構的信息披露機制,充分披露服務內容、收費標準、風險提示等重要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該機構的營銷套路是由旗下投資顧問在短視頻平臺進行直播引流,并在直播中告知投資者當前的熱點投資板塊,表示通過直播間添加相關投資顧問的微信后便可獲取具體推薦的個股名單。待投資者添加客服微信后,投資顧問再以個別成員成功賺取高額收益的案例吸引投資者注意,并告知投資者以500元左右的初級消費套餐便可享受薦股服務。針對相關費用追回的可能性,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德怡表示,“投資者一旦支付費用,想要退費比較困難,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出售方在投資者付費前,會通過一系列格式條款免除己方責任,可能將爭議解決方式設定為仲裁等成本較高的維權方式,而投資者通常不會為了小額的交易而采取司法訴訟方式。例如,如果將爭議解決機構設定為某些仲裁機構,有的仲裁機構起步收費為1.7萬元,如此高昂的收費必然令投資者望而卻步”。《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證監會公告〔2010〕27號)第十二條: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向客戶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應當告知客戶下列基本信息: (一)公司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投訴電話、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等; (二)證券投資顧問的姓名及其證券投資咨詢執業資格編碼; (三)證券投資顧問服務的內容和方式; (四)投資決策由客戶作出,投資風險由客戶承擔; (五)證券投資顧問不得代客戶作出投資決策。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應當通過營業場所、中國證券業協會和公司網站,公示前款第(一)、(二)項信息,方便投資者查詢、監督。